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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对口地段

发布时间:2024-01-03 13:34:51

对口地段:阳光、新码、白渡、桑园、多稼、万裕。

招生排序细则

当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学额时(最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学校安排入学;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以及户主的关系,按下列顺序进行排序招收,超出学额部分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位序: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备注:在本位序内,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如第一位序排列后,学额有剩余,则再进行第二位序排列。

第二位序:其他类

1.空挂户口

因动迁在对口居委内已无与户口一致的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适龄儿童与户主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且适龄儿童户口从未迁出对口居委的。

2.旁系亲属、非亲属

户主拥有对口户籍与房产,适龄儿童与户主为旁系亲属关系、非亲属关系。

备注:在本位序内,先按1、2顺序排列,然后再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

学校执行“五年一孩”政策。上述所有位序中,如同一户籍內出现两位或以上满足所有条件的同一年入学的非孪生儿童,学校只能将其中一位列入排序。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整体放在第二位序之后,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进行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对口居委实际拥有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但户籍不在对口居委,已办理相关人户分离手续的,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可参照区小学招生通告中的特教登记办法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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