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办理材料
联网结算:本人社保卡。垫付报销: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定点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门诊费用清单;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社会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政策:
一、办理条件
在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
二、办理材料
本人社保卡
三、办理流程
(一)门诊就医流程:
1.挂号
参保患者携带本人社保卡,到定点医院挂号处挂号,用本人社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挂号。刷卡器读卡显示该患者的个人信息,医护人员将挂号票交给患者。参保患者持挂号票到指定诊室就诊。
2.就诊
就诊时,医生核对参保患者医保身份。接诊医生依据挂号票序号通过医生工作站(指院内联网)开具检查或化验项目,相关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
3.交款化验
患者持挂号票、社保卡到收费窗口刷卡交费。计算机显示患者诊疗项目信息,并自动计算出医保支付金额和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打印收据。
4.交款取药
医生根据规定,在医生工作站的计算机上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持挂号票和社保卡到门诊收费窗口刷卡交费,计算机自动计算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参保患者直接在收费窗口交纳个人应付金额后,就可以取药回家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办理费用:免费。
六、报销规定
注:参保患者支付范围包括:门槛费、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增付部分、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以上部分的金额。
垫付报销
一、办理条件
(一)在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
(二)网络故障、社保卡丢失、消磁和停卡等情况。
二、办理材料
(一)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定点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二)门诊费用清单;
(三)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带门诊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进行申报。
四、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职工(不含公务员)申报医疗费时应将医保票据按照医院级别分开单独申报。
(二)外伤人员请拨打商保公司服务热线4006596196报案,外伤医药费垫付后到商保公司各服务网点进行申报。
(三)申报垫付医药费时应按医院级别分别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