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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9 23:55:51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文件精神:

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适用对象

市区企业2019年7月1日后全职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领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申领生活津贴的,需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参保满6个月方可申请。申领购房补贴的,需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参保满24个月方可申请。

三、申领方式

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均由人才本人网上在线申请,实行即时申请,按期发放的原则(从2020年5月起系统常年接受人才个人申报,补贴资金一年集中发放两次,补贴金额按实际在市区参保月份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人才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

网上申报地址:“南通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页面,2020年5月系统开放后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59001333、590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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