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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南关区台湾通探亲签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19 11:37:23

台湾通探亲签办理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B区二楼

咨询电话:0431-85205809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520580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 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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