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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结婚证补办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29 19:06:10

结婚证补办材料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现役军人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退伍军人处于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等);

3.证件照(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结婚证补领与补办的区别

“补领补办虽是一字之差,但却是直接区分新婚还是已婚的关键,需要严格区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

补领:

如果夫妻原来领过结婚证,因丢失后需要重领,那么属于补领,一定要提供原先的结婚证明,可到档案馆或原登记部门查找已婚状况资料,这样补领的结婚证显示的是以前领证时的日期。

补办:

而有些夫妻虽有事实婚姻,但没有领过结婚证则需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显示的是补办当天的日期,相当于“新婚”,不能证明当事人在领证之前的婚姻状况,两者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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