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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证补办材料

发布时间:2024-01-17 13:48:15

深圳离婚证补办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收原件1份)。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3、补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其他说明:下列人群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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