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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遗址

所属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3-12-11 19:42:22
西溪遗址
西溪遗址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西溪遗址

西溪遗址,位于宜兴市芳庄镇溪东村西溪自然村(又名西村)。该遗址于1984年文物普查中发现,2002年10月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西溪遗址中心区域为一高出四周农田2米的长条状高地,面积近5万平方米。遗址的南、北、西三侧有河流呈半环状环绕,为西溪遗址的先民在生产、生活、对外交流等方面提供了极为便利的自然条件。目前共发掘清理出了13座建筑遗迹、28座灰坑、150余件石器、陶器、玉器、骨器以及大量石料、陶片标本,并首次发现了类似吊角楼的干栏式建筑、釜和鼎两件器物等。证实了西溪遗址为马家浜文化时期的一处大型聚落遗址,主要遗存形成于距今约7000-6000年,且表现了多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据考古专家介绍,遗址呈现生活区与公共活动区各有分工,譬如倾倒生活垃圾的巨大灰坑、用来研磨谷物的石臼、被猜测用来暂时放养活鱼的深坑、用来防潮的大面积螺蛳贝壳堆积,展现了地势低平、水网稠密地区古代先民生产生活的动人场景。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属地区

历史沿革宜兴简称宜。古称荆邑,春秋时属吴。秦置阳羡县,属会稽郡。东汉顺帝四年(公元129年)改属吴郡。晋惠帝永兴元年(公元304年),以表周玘(周处之子)三兴义兵之功,设义兴郡,辖阳羡,国山,临津,永世,平陵,义乡六县。隋废郡,改为义兴县,属常州。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避讳,取“义者宜也”之义改名宜兴县,仍属常州。元初升宜兴府,元贞元年(1295年)立宜兴州,属常州路。明复称宜兴县,属常州府。清雍正三年(1725年),分置宜兴、荆溪二县,1912年省荆溪县入宜兴县。1914—1927年属苏常道。1949年属苏南行署区常州专区,1953年1月26日属江苏省苏州专区,1956年2月17日属...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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