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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标语

所属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3-12-04 13:47:11
新四军标语
新四军标语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新四军标语,在宜兴市张渚镇祝陵村。1982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标语写于1946年的农历八月十三日,那时候,新四军苏浙军区主力部队奉命从苏浙根据地渡江北撤近一年。国民党政府在宜溧、太滆等地区重建了县、区、乡(镇)三级政权和党、军、警、特组织,保甲制度也重新恢复了起来,“中央军”、“还乡团”不断地“清剿”共产党地下组织和新四军留守武装,迫害干部家属和军烈属。

为了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鼓舞人民群众的革命斗志,留守在宜南山区的新四军武工队,在陈立平、张之宜等领导下,开展了艰苦的对敌斗争。1946年农历八月十三日深夜,新四军武工队五男一女,潜入祝陵村沿街住户闵宜大家,在其西墙用红色颜料自右至左写下了:“要求国民政府取消特务机关,释放爱国政治犯!”两行大字,落款:苏浙新四军。标语长5.85米,高1.30米。第二天上午,大幅的标语吸引了赶集的乡民争相观看,议论纷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国民党政府获悉后派军警对闵宜大进行了严刑拷打,想逼其说出标语的由来,但最后无功而返,只得命其将标语铲掉。闵宜大回家后,用黄泥将标语涂抹,敷衍过关。不久,由于黄泥逐渐脱落,标语重又显现出来。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江苏境内唯一留存至今的新四军标语的保护,安装了保护框。2000年又对标语进行了清洗防霉处理。但由于多年来风雨的侵蚀和自然损坏,目前标语文字已大部分模糊不清。

所属地区

历史沿革宜兴简称宜。古称荆邑,春秋时属吴。秦置阳羡县,属会稽郡。东汉顺帝四年(公元129年)改属吴郡。晋惠帝永兴元年(公元304年),以表周玘(周处之子)三兴义兵之功,设义兴郡,辖阳羡,国山,临津,永世,平陵,义乡六县。隋废郡,改为义兴县,属常州。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避讳,取“义者宜也”之义改名宜兴县,仍属常州。元初升宜兴府,元贞元年(1295年)立宜兴州,属常州路。明复称宜兴县,属常州府。清雍正三年(1725年),分置宜兴、荆溪二县,1912年省荆溪县入宜兴县。1914—1927年属苏常道。1949年属苏南行署区常州专区,1953年1月26日属江苏省苏州专区,1956年2月17日属...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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