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城遗址

石头城遗址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石头城遗址位于沽源县小河子乡石头城村南,属元、明时期遗址。该遣址呈正方形,每边长250米,占地6万多平方米。城墙为石块彻筑,现残高1—3米,开南北二门,门址宽20米,城内已辟为农田,建筑无存,仅见遗迹。在采集到的遗物标本中,有仿钧窑、汝窑、定窑等窑口瓷片,以及元朝时期陶片等。
石头城遗址为元朝两都巡幸时的重要驿站,元朝时的文人墨客留下了很多有关诗文,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遗址保存基本完好,具有很高的考古研究价值,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对促进沽源辽、金、元三代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研究元朝驿站的设置和作用都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8年10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所属地区
1950年7月27日,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重新划定察北与内蒙边界,将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南地区与多伦县二区合并,另设沽源县,隶属察哈尔省察北专署,治所平定堡。1952年11月撤销察哈尔省,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58年秋并入张北县。1961年5月和张北分开,恢复沽源县,治所平定堡,仍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70年张家口专区改称张家口地区,1982年改称张家口地区行政公署,沽源县属之至今。沽源总面积3654平方公里,辖4镇、10乡(其中1个回族乡),233个行政村,在册人口23.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95万人,有耕地156万亩,农民人均7.5亩,草场176万亩(其中人工草场...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