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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松

所属地区: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发布时间:2023-12-07 13:54:55

刘大松

(1929~1983)

刘大松,金陵乡金陵圩人。1951年组织7户人的金陵乡第一个互助组。1954年积极参加金陵圩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选为副社长,后为高级社副社长。1957年,刘大松带领群众修建凉亭桥小(二)型水库。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金陵圩大队支部书记。为解决金陵圩大队的水利问题,1960年又带领群众修建“三八”水库,至此,全大队600多亩稻田旱涝保收。

1971年,刘大松带领群众向山地开发,垦挖衣架山300亩山地,种杉苗50000株,办起大队林场。1975年在开发门楼下、金陵山区百里林带时,将4座荒山垦成700亩梯上,栽种油茶。刘大松在办大队止业中费尽心血,先后购进碾米机、磨粉机、弹花机、粉碎机和榨油机,还办起水力发电站,利用电力加工农副产品。办副业场,年出栏牲猪200头。组织妇女劳力和男半劳开设20户饮食店。通过养、种、采集、加工,大队积累资金19万余元。在大队各方面都

不断前进时,刘大松带头筹集资金,建成占地330平方米、使用面积645平方米,可容纳 440名学生的教学楼房。

卫976年调任公社“五七”厂任支部书记,有农机、加工、农具修配和服装车间,开设“知青商店”,年收入20多万元,先后评为县、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所属地区

1.新田,春秋战国时属楚地,秦至汉初属长沙郡(国)。西汉、东汉时期先后属泠道、营道、舂陵县。三国、魏晋南北朝时属泠道、舂陵县。隋时属营道县。唐时属唐兴、延唐、大历县。五代时属延昌县。后晋为延熹县地。自宋乾德三年,至元、明时期属宁远县。明万历二年(1574年),设新田营于今龙泉镇(城关)。崇祯十二年(1639年),由宁远、桂阳划地设新田县。 秦汉至唐,新田县先后为泠道、舂陵、舂阳、营道县地。唐大历二年(767)置大历县(今宁远北部、新田县地及祁阳部分地),今新田一带为大历县地。宋乾德三年(965),大历县并入宁远县,今新田为宁远县地。明崇祯十二年(1639),析宁远县置新田县,为建县之始,隶属永...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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