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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汉民

所属地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发布时间:2023-12-13 00:50:40

柯汉民,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湖北大冶人,二级大检察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78年09月至1982年08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实习;

1983年08月至198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其间: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实习);

1984年11月至1985年0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

1985年04月至198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

1988年11月至1990年0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

1990年06月至1990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

1990年11月至1992年0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1992年04月至1993年11月,挂职任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

1993年11月至1994年03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1994年03月至1996年0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纪检察厅副厅长;

1996年09月至1998年07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98年07月至1998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1998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其间:2000年09月至2001年0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年01月至2007年12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02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年02月至2009年0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9年06月至2017年0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所属地区

大冶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地处武汉、鄂州、黄石、九江城市带之间和湖北“冶金走廊”腹地,地跨东经114°31′—115°20′,北纬29°40′—30°15′。西北与鄂州市为邻,东北与蕲春、浠水县隔江相对,西南与武汉市、咸宁市毗邻,东南与阳新县接壤。距省会武汉仅90公里,由湖北省第二大城市黄石市代管。全市总面积1566.3平方公里,辖1个乡、10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有农场。自然地理大冶矿产丰富,素有“百里黄金地,江南聚宝盆”之美誉。已发现和探明的大小矿床273出,金属矿、非金属矿53种是全国6大铜矿生产基地,10大铁矿生产基地和建材重点产地。黄金、白银产量居湖北省之冠,硅灰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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