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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清

所属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 发布时间:2023-12-13 02:35:24

姜子清(1914~1977) 又名姜太余,汉王城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为躲避拉丁,逃往镇安县甘岔河阮家纸厂帮工;民国二十四年(1935)10月参加红军74师。当时,红军主力离开陕南,形势十分险恶,姜子清跟随部队在鄂豫陕根据地坚持斗争两年多。“西安事变”后,红74师奉命北调。二十六年(1937)10月,姜子清在鄜县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战士陆续升任营教导员。三十六年(1947)9月,被派往河南卢氏县工作,先后任县武装部长兼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全国解放后,入河南省干校学习3年,以后到黄河任家堆工程局、河南省水利厅工程总队和省林业厅政治部等单位工作,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和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77年11月12日病逝于郑州。

所属地区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端,汉江上游,因道教南派创始人张伯端(道号“紫阳真人”)曾在此修行悟道而得名,意为“紫气东来,阳光普照”,是全国唯一以道教名号命名的县。地处国家限制开发的主体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川陕革命老区“四区叠加”的核心区。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辖17个镇,35万人。紫阳县是全国两大高硒区之一,属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中国最清洁的河流汉江纵贯全境,出境断面水质达国家Ⅱ类标准,被誉为“硒谷之乡”。北有秦岭阻隔,南有巴山屏障,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山清水秀,风光旖旎,是天然休闲度假胜地,有“汉江画廊”美誉。这里川腔秦韵交融,茶文化、道教文化、民歌文化...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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