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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民会堂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发布时间:2023-12-01 05:37:08
新疆人民会堂

新疆人民会堂始建于1984年,198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30周年之际竣工投入使用,是当时自治区“十大建筑”之一,在亚洲和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建筑面积34000多平方米,-议、演出、餐饮、住宿为一体。整体建筑设计体现了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结合,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形象,被誉为是新疆对外形象的代表之一,她已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治、经济、外事、文化活动的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她的唯一性使她起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新疆人民会堂楼顶上悬挂的国徽又标志着她特殊的政治地位,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新疆各族人大代表重要议事场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会堂,这是一座民族、地方、现代色彩兼具的大型建筑,1985年8月31日竣工,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前厅镶嵌着目前我国最大的一幅巨型大理石壁画-《天山之春》,礼堂中的自动可变舞台,是我国目前最长的大舞台,正厅三层,设有3160个带小桌的观众席位,并备有8种语言的“译意风”装置,侧厅亦为三层,分圆桌会议厅、多功能厅和13个地、州会议厅,正、侧厅有联廊相接,整个建筑,浑然一体,雄伟壮观。

所属地区

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7]65号):同意撤销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设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以原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的行政区域为米东区的行政区域。米东区人民政府驻府前中路。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批复》精神,将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市并入乌鲁木齐市,撤销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设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面积由10900.77平方千米增加到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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