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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院寺金塔

所属地区: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发布时间:2023-12-13 09:32:16
塔院寺金塔

塔院寺金塔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金塔县金塔乡塔院村西侧,金塔县因塔而得名。塔院寺原名金塔寺。初建于明。据民国《金塔县志》记载,该塔复建于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清代、民国时期屡有修葺。

金塔为覆钵式喇嘛塔,土木结构,塔围为7丈,高5丈。基座平面呈方形,边长15米,须弥座八角四层,中为覆钵形塔身,上置九层相轮,刹顶为八角攒尖铜顶,高5尺,围1丈2尺。1986年在塔基处发现记述修庙事迹石碑4通,泥塑佛像2尊。寺院其他建筑均毁于“文革”时期。

所属地区

绵延千里的河西走廊西北端,有一块大漠深处的绿洲盆地,它就是宛若镶嵌在古丝绸之路上的一颗璀璨明珠——甘肃省金塔县。而今,金塔县是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甘肃省第二产业棉大县和甘肃省小城镇建设先进县。金塔县位于祖国西北部,地处东经90°58`-100°20`、北纬39°47`-49°59`之间。全县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东、北与蒙古额济纳旗毗连,西面与甘肃嘉峪关、玉门、肃北接壤,南与酒泉市和张掖地区的高台县为邻。海拔在1100米—1400米之间,属于我国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80摄氏度,平均日照总时数为3193.2小时,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53千卡/平方厘米。这里光热资源...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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