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孟津
马孟津(1905—1945),宾州镇马村人。为大财主马祥记第四子。青年时以金钱贿赂入广州岭南大学,未毕业即回家游荡度日。
民国28年至30年(1939年至1941年)任芦墟镇长,纠合社会上一帮亡命之徒,欺压群众,无恶不作。33年(1944年)日本侵略军第二次 本县,在芦墟建立维持会,马孟津向日本侵略军献媚,任维持会长。在芦墟派捐、收税、开, 场供养日本侵略军;设风流馆,强拉民女供日本侵略军-;指派万坤、何仁等人带领日本侵略军到芦墟附近的龙门、塘来、石村、廖寨、王明、卡唛、绿思等村征粮、拉夫,到马王、武陵等地烧杀抢劫,仅闯入上顾村一次便杀死男女老幼117人。34年(1945年)春,侵华日军节节败退,马孟津见势不妙,于3月间一个夜晚潜逃卡唛村投靠国民党别动队。后被抗日自卫队捉拿,押至-村背后山麓处决。
所属地区
宾阳县历史。宾阳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程思远先生的家乡,是广西重要的陆路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宾阳县古为百粤之地。夏至周为荆州地,秦时属桂林邵所辖。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领方县,为本县立行政建置之始。三国时代,本县为吴国属地。元兴元年(264年)改领方县为临浦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将临浦县疆域划分为二恢复领方县,又予汉广郁地设等宁县,唐朝贞观五年(631)年置宾州。清朝康熙以前,仍沿明制,宣统三年(1911年)改宾州为宾县。民国元年(1912年)宾县改称宾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置宾阳县,宾阳县专区(后改邕宁县专区)1953年3月起为桂西壮族自治区(后又称州)所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