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人物大全 > 雷景三

雷景三

所属地区: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 发布时间:2024-01-16 17:49:51

雷景三(1904—1951),景宁北溪乡(今东坑镇)大张坑村人。畲族。自幼勤劳耕作,上山打猎。1942年,中共青(田)景(宁)丽(水)中心县委在景宁县东坑区开辟工作时,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因叛徒出卖,党组织受破坏,坚持在畲乡开展斗争,发展党组织。1946年,组织武装民兵队,站岗放哨,侦察敌情,破坏电讯设施,切断敌人通讯联络,配合游击队打击敌人。1949年3月,配合游击队攻打景宁、文成两县交界的梅岐炮台,迫使敌军撤离据点。同年5月,带领民兵追击国民党溃退败兵,缴获机枪一挺、步枪12支。5月12日,配合游击队解放景宁县城。1950年,带领村民兵队,配合部队歼灭刘志昌股匪,丽水军分区奖给“剿匪模范民兵队”锦旗。解放后历任村党支部书记、乡总支书记、乡长等职,当选为县第一、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副主席。1951年8月正准备去参加全国民兵模范代表大会和国庆观礼时,因病逝世。

所属地区

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处浙江南部,为“革命老区县”。县域面积1950平方公里,现辖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总人口17.31万,其中畲族人口1.91万,占11%,并有藏、苗、彝、侗、黎等少数民族。树民族团结典范。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浙江省畲族主要发祥地。设县以来,景宁坚持“两个共同”,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条例、文件,切实加大对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区发展的倾斜,强化少数民族群众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以及人才培养、干部选拔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先后7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

=∣更多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