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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 发布时间:2023-12-12 03:04:24
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
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马尔康县)

1.达维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地亚迭沟,西至库拉低沟,北至确玛山山脚,南至脚木足河北岸内。

2.代基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草登寺院转经廊,村委会活动室向西外延500米,北至山脚,南至坎下村口机耕道以内。

3.孔龙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机耕道,南至脚木足河东岸于机耕道交汇处以内,西至脚木足河东岸,白塔向北300米。

4.白赊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寺庙向南、西、北外延至沟坎边。

5.蒲志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村道,村道北坎向南外延500米,村寨向西外延150米。

6.沙尔宗村遗址

保护范围:以官寨五角碉楼为基点向北外延150米,西至沟坎,南至山脚下。

所属地区

县城马尔康镇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府驻地,是全州政治、文化、金融、信息中心。 位于中国四川省西北部。县府马尔康镇为川西北交通 、贸易中心。面积6632.7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5.62万,为藏族聚居区。“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 。昔为校磨、卓克基、松岗、党坝四土司辖地。1953年建立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设立马尔康县,1958年自治州州府机关迁此,成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川西北高原南缘高山峡谷地带,山原约占面积65%,高山峡谷约占 35%。气候特点夏凉冬冷 ,四季分明,年均降水753毫米,年均温8.6℃ 。农、林业为主 。工业有农机、制药、食品、印刷、火柴、电力、木...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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