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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柱

所属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发布时间:2023-12-28 07:01:39

孙天柱(1936—1975),监军镇永寿村人。195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荣立三等战功。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复员返乡。1965—1975年,先后任生产队副队长、永寿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民兵营长。

1975年10月22日,率民兵投掷手 演习,民兵刘扁扁投弹时,弹未离手,弹柄即冒烟,弹虽投出,却离刘扁扁很近,刘扁扁慌恐痴立,不知所措。孙天柱猛扑在刘身上,将其压倒在身下, 即刻0,孙天柱背部中弹片,不幸牺牲。197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党委授予“模范民兵营长”称号,陕西省军区党委于西安举行“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称号命名大会”。1976年12月永寿县人民政府、咸阳军分区于永寿村东修建“孙天柱烈士墓”,立碑以表英烈。

所属地区

永寿夏属漆国,商、周时为周的先祖公刘、太王封地,属豳国。春秋战国时属秦。西汉初年开始建县,时名漆县,属雍国,先后隶属中地郡、内史地、右内史、右扶风郡。新莽时改漆县为漆治。东汉时恢复漆县,隶属右扶风、新平郡。三国时县境属魏,改属扶风郡。北魏时县境北部属白土县,西、南部属好、漠西县,东部属温秀县。西魏大统十四年(548)于广寿塬(今渠子乡永寿坊村一带)建广寿县,先后隶属径州、南豳州、豳州。北周明帝二年(558)县治南迁至今监军镇永寿村,改称永寿县,隶属新平郡。当时漠西县和永寿县并存。隋开皇三年(583)撤销永寿县制,并入新平,改属北地郡。其后又恢复广寿县名,旋即又撤,辖境先后分属白土、漠西、上宜等...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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