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焕妹
赵焕妹(1910~1933年)瑶族,女。出生于江底乡江底村。从小跟父母耕田种地,18岁结婚后,夫妻勤俭持家,生活尚能糊口。
民国21年(1932年)秋,传灌阳出“瑶王”,赵焕妹欣喜若狂,一反常态,闭目摇头顿足“发杠”(即降童),口中念念有词:“瑶王要起事坐天下,瑶民要跳出苦海享大福……!”人们奔走相告,皆传她为“仙姑”借身显性,昭示瑶族不分男女老幼,皆可一道“起事”。
又云:“瑶王坐殿,瑶族人民打出平地去种大田。拜天念念经,则刀枪不入……。”一传十,十传百,赵焕妹被县境瑶民公认为谙通“符法”之“仙姑”。
民国22年农历二月初二日(2月24日) ,瑶族义军攻打寨纳(今泗水街),在周家炮楼前之大田中,设一香案,点齐油灯,供奉祭品。赵三拜之后,口中喃喃自语,散发持剑,从两张叠置的八仙桌上一跃而过,轻捷如飞,并面逼炮楼比比划划。接着义军枪、炮(土炮)、卵石齐发,冲锋队伍手舞大刀、长矛、木棒、勇猛异常。霎时,守楼者大为震慑,皆面如土色,义军乘势烧毁炮楼。
由此赵被国民党政府视为“蛊惑民心为患”之人物,恨之入骨。
农历二月四日拂晓,桂林民团从寨纳后山突袭义军,义军当即牺牲20余名,义军不支,弃寨纳撤退。赵亦随军撤回梨子根。
农历五月,国民党官兵血洗潘内、茶林、牛塘、梨子根等地,赵毅然自缢就义,国民党政府不相信,逼梨子根民众挖墓启尸送江底乡公所检验,验证后方如去背芒,瑶民将赵焕妹安葬江底村。
所属地区
龙胜古称桑江,秦朝属黔中郡,西汉归武陵郡;晋至隋,属始安郡(郡治桂林) ;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灵川县,龙胜属灵川县地;五代后,晋天福八年 (公元943年)置义宁县,龙胜属义宁县地,延至明代。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设“龙胜理苗分府”(亦称龙胜厅),直属桂林府。民国元年 (公元1921年) “龙胜厅”改为“龙胜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龙胜县”,属桂林专区。1951年8月19日实行区域自治,改称“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区(县级) ”,1955年9月改为“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县” ,1956年12月改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中南地区第一个成立的民族自治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