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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发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 发布时间:2023-12-21 12:17:08

李顺发(1910~1933年) 瑶族(盘瑶)。又名兴祥,奶名八生,出生于江底乡梨子根。

其父李财顺垦山砍树,不幸被大树压死,顺发时年10岁,母子二人相依为命。顺发读了几年私塾,十四五岁就替代母亲耕田种地,操劳家庭生计。21岁结婚。

1932年冬,李顺发去灌阳县参拜“瑶王”。“仙婆”杠铜说龙胜县瑶民定李顺发为主,后来梨子根仙婆赵焕妹亦说是李顺发为主。年方32岁的顺发甚感诧异,对众推辞,众人却一致拥戴,但视其年青阅历浅,推邓广明为统帅,李顺发为总指挥,并推侯正山、侯忠良、廖绍祥、廖文俊、陈岱等为副总指挥辅佐。

李顺发和邓龙九(梨子根团团长)率众在梨子根打了三天三夜天醮之后,白水、-、金坑、潘内、茶林、平安等地相继打天醮。聚众宣传“打土豪、杀劣绅”,“打到平地去分大田”等口号。

1933年1月30日, 各地首领在梨子根开会整编队伍,2月1日整编完毕,是日即作起义之日。

1933年2月23日, 李顺发统率第一、第七、第八和第十等团义军围攻寨纳(今泗水),攻陷寨头炮楼。继而进攻寨中炮楼,因无火器和0,久攻不下。25日广西八区民团参谋长虞世熙率兵突然从寨背袭击义军,义军且战且退。李顺发率一团和七团退守江底岩门,民团追至岩门,遭义军伏击,民团伤亡数人。义军虽凭险阻击,但终因武器优劣悬殊,不支败退。

2月28日, 民团向梨子根进发,把寨子房屋九座付之一炬,将牛塘寨民众邓兴达、邓永达、赵昌盛、赵昌兰等抓至县城杀害。仙婆赵焕妹自缢。县长张培菜(平瑶委员会副主任)命众抬其尸体至江底检验,方准掩埋。李顺发视其惨状,悲愤异常,又因终年躲藏深山,忧劳成疾,吐血辞世。

所属地区

龙胜古称桑江,秦朝属黔中郡,西汉归武陵郡;晋至隋,属始安郡(郡治桂林) ;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灵川县,龙胜属灵川县地;五代后,晋天福八年 (公元943年)置义宁县,龙胜属义宁县地,延至明代。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设“龙胜理苗分府”(亦称龙胜厅),直属桂林府。民国元年 (公元1921年) “龙胜厅”改为“龙胜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龙胜县”,属桂林专区。1951年8月19日实行区域自治,改称“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区(县级) ”,1955年9月改为“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县” ,1956年12月改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中南地区第一个成立的民族自治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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