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昭锦
薛昭锦(1903~1963) 墕底村人。地主,放0发家。1933年任国民党吴堡保安团副团长,依钱势之威,横行乡里。1934年抓走半沟薛馥桂之妻,霸为己室。同年秋带领保安团抓走红军战土郭元子,群众宋永俭,杀害于旧城。抓捕元辜群众杨均相,严刑拷打0银两后释放。1935年7月,国民党军抓走共产党员薛光祥,赤卫队长薛定军和霍黑小等人,关押在县监狱。该三人在狱中积极组织在押政治犯越狱逃跑,薛昭锦带保安团追击,将薛光祥、薛定军、霍黑小当场杀害。1957年3月15日,吴堡县人民法院,根据《惩治-条例》第七条、第三条之规定,判处薛昭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1957年3月15日《吴堡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所属地区
吴堡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榆林市东南部。北靠佳县,西接绥德,东南濒临黄河,与山西省临县、柳林、中阳相望。南北长30.4千米,东西宽26.8千米,总面积428平方千米。总人口8万人(2004年)。县人民政府驻宋家川镇,邮编:718200。行政区划代码:610829。区号:0912。拼音:Wubu Xian。行政区划吴堡县辖4个镇、4个乡:宋家川镇、辛家沟镇、郭家沟镇、寇家塬镇、张家山乡、岔上乡、丁家湾乡、薛下村乡。吴堡县行政区划图历史沿革公元431年置政和县,取政通人和之意。北周大象元年(579)至南宋宝庆二年(1226)属定胡郡(县) (治所在今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金正大三年(1226年)设吴...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