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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23-12-24 21:17:38

缴费基数(2020年)

不低于2842元/月,不高于15120元/月【政策原文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6%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全出 个人不用出钱

生育保险  单位全出 个人不用出钱

扩展资料:

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4〕16号)、《关于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8〕14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予以确定公布。

 2019年,南昌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五档,具体如下表(单位:元):

  2019年,南昌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确定,为5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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