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委托还贷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未被限制使用;
2.所申请委托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贷12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3.申请时申请人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含上一次申请委托还贷业务终止成立)已满12个月(含)以上。
办理时间:
1.城区管理部:除国家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日(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马尾管理部: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闽侯管理部: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4.连江管理部:除国家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一至周日(非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福清、长乐、罗源、闽清、永泰: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