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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9 23:18:46

宁波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补贴标准:

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申报条件:

一是父母均在宁波的非公企业工作,并且都已经上班了;二是孩子也在宁波读书,但是所在的小学、幼儿园或托育机构因为疫情影响还没有开学。

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申报方式:

为便于家庭申报,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统一由母亲所在企业申报,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企业将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提交给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相应补贴将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

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

线下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线上申请:

“浙里办”APP

申报方式:

第一步:下载APP,城市选择“宁波市”,在首页进入“宁波市疫情防控惠企政策一网通平台”

第二步:点击进入,选择要申报的补贴,进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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