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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

发布时间:2024-02-08 00:28:57

从2020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自然增长,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高于上一年度,从7月份调整社保缴纳基数比4月份调整推迟了三个月,也就是在这三个月中,单位和个人都是按原基数缴纳,各方的缴费负担将普遍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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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答: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为便于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缓缴事宜,本市推行了“线上预申报、不见面报备、非接触反馈”的服务举措,单位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登录“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填报等方式,便捷办理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会在预申报提交成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申报预留电话,在约定时间内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并向参保单位了解受疫情影响情况,确认申请延期缴纳备案原因。参保单位提交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并加盖公章,申请可通过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递交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单位书面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反馈备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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