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去哪申请
发布时间:2023-12-26 19:46:30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受理申请通告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具体时间以受理机构工作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