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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20 14:50:00

合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等。

拓展信息: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抚养孩子而造成收入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

生育保险可以报哪些?

1.在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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