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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流程

发布时间:2023-12-28 16:22:23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维修、更新或改造的,经市或区房改部门批准,可申请使用存储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单位既可直接到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提交申请并办理支取;也可先在网端提交申请,再将支取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至业务受理管理部办理支取。

注:房改售房单位需到存储维修资金的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一、房改售房单位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支取

第一步,房改售房单位获取并填写支取申请表。

1.获取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政务服务-操作详解点击进入-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操作详解-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相关下载】下载,也可到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领,获取《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

2.填写申请表。单位经办人按照支取事项,填写《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明确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支取金额、支取用途、支取明细、收款银行及行号、收款账号,以及支取楼盘明细等信息。

第二步,房改售房单位到管理部办理支取。

单位经办人将相关支取材料提交至本单位存款的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的,由管理部划拨资金。

相关材料包括: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市或区房改部门同意支取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或《应急维修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及《应急维修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加盖公章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

二、房改售房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支取

第一步,房改售房单位在网端提交支取申请。

房改售房单位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网址:https://dwwsyw.bjgjj.gov.cn/ish/gwfgforg.jsp,以下简称“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先行提交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再到本单位存款的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在网端操作前,房改售房单位需先行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已开通权限的,可直接进行操作。

1.获取并填写“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①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政务服务-操作详解点击进入-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操作详解-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相关下载】下载,也可到管理部申领,获取《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②填写申请表,选择需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的业务种类。

2.到管理部办理权限开通。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公章的《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向单位开户的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提交;由管理部向房改售房单位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并赋予系统“用户名”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密码可由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进行修改。

3.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点击【维修资金(售房单位)-房改房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进入“维修支取申请”页面,点击【新建任务单】,按照房改部门出具的售房款支取批复文件,选定申请支取的小区,录入维修工程信息和分摊支取信息(选择分摊房屋范围到幢或到户)并提交;完成后,打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申请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任务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取分摊明细表(到幢)》、《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取分摊明细表(到户)》;单据打印完成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一将材料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影像上传。

第二步,房改售房单位邮寄或携带支取材料原件至业务受理管理部办理支取。

房改售房单位将电子影像上传完毕后,等待管理部初步审核。管理部初步审核业务信息无误的,会电话通知售房单位邮寄业务材料,售房单位将市或区房改部门同意支取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或《应急维修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及《应急维修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和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申请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任务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取分摊明细表(到幢)》、《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取分摊明细表(到户)》原件按照网上业务系统提示的地址邮寄至业务受理管理部,待管理部收到业务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完成,系统会自动向售房单位预留的接收短信通知手机号码发送审核结果;或售房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其身份证原件至业务受理管理部柜台办理支取。

管理部完成审核后,将加盖管理部业务专用章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邮寄至单位预留地址,请单位注意查收。

表格下载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doc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样表.doc

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样表).doc

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doc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doc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样表.doc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doc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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