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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住3房!宝安公租房选房日期定于7月14日-15日

发布时间:2023-12-31 11:12:39

2021年7月8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公布了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选房的名单、选房排位等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本次合格认租家庭共有130户。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则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点击查看通告全文及选房名单

二、房源介绍

万科星城上郡共84套,3房1厅(约86㎡);租金标准为20.85元/月·平方米,约1793.1元每个月

嘉信云峰共21套,3房1厅(约87㎡);租金标准为20.29元/月·平方米,约1765.23元每个月

》》点击查看房源详情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15日9:30—12:00,14:30—16:00,16:30—18:00

(二)选房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建设局

(三)选房方式

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应房源选完即止。

四、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建设局二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或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1、签约材料

2、签约时间

五、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健康码,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若有发热症状或14天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勿前往办理现场;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2的说明;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当天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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