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供应公共住房4万套
2021年,深圳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低于3.6平方公里,新开工商品住房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公共住房建设筹集8.3万套、供应3.5万套,租赁住房建设筹集10万套(间)。
一、商品住房
1、用地安排目标
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里,其中新供应用地58.3公顷,更新整备用地91公顷。
2、开工建筑设目标
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
3、供应目标
计划批准预售加限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600万平方米,约6万套。
二、公共住房
1、用地安排目标
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74公顷,更新整备应用地19公顷,旧住宅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81公顷,其他(含工改保)用地40公顷。
2、开工建设目标
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3万套,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万套。
3、供应目标
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力争供应4万套。
【任务分工一览表】
三、租赁住房
1、用地安排目标
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包含在2021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总量的363.3公顷中)。
2、建设筹集目标
全市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