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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20 06:01:43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1、缴费比例: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比例为20%:

(1)8%计入个人账户;

(2)12%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缴费基数:

个人身份参保的,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3个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自2020年1月1日起,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如下:

此外,对于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重庆还有代缴政策。其中,对于正常缴费的特困人员,按最低档次计算代缴金额,由政府全额代缴(目前为100元/年);正常缴费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由政府按70%代缴(目前为70元/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选择其他档次缴费参保的,政府仍按前述标准进行代缴,超过代缴标准的保费金额由参保人承担。

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均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计发原则。相比之下,职工养老保险的整体待遇水平较高,居民养老保险的整体待遇水平较低。

拓展:

1、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SyijdDbl1lhnj9JwORQ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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