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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车限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22 05:51:34

广州小车限行规定:

广州实施“开四停四”限行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2018年7月1日起,有效期5年。

拓展信息 限行区域:

       很大,边界长度约为100公里,限行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把广州几乎所有主要功能区(教育、医疗、商贸、居住等)都囊括了,说是“全市限行”也不夸张(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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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限行边界(边界不限行):

1、大观路(大观路 - 中山大道,不含);

2、东环城高速(中山大道 - 东浦大桥,不含);

3、珠江水道(东圃大桥 - 长洲岛 - 丫髻沙 - 广和大桥,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与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

4、鸦岗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三期(鸦岗大道 - 春岗立交,不含);

6、华南快速三期辅路(不含);

7、尖彭路(不含);

8、同泰路(不含);

9、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

10、华南快速二期(春岗立交段 - 广汕路,不含);

11、广汕路(大观路 - 华南快速干线,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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