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上海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上海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02 04:08:18

必须是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才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继承人或变选赠人身份证件。

(2)提取人系第一顶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3)提取人系第一顺字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选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选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提取很因证明材料原件∶死士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3、继承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很行—类账户借记卡)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