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可以提取深圳公积金吗
异地购房可以提取深圳公积金。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票据在有效期内(三年以内);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卡
3、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
5、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
6、配偶身份证
7、结婚证
8、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9、“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10、不动产权证书
11、居民户口簿
1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拓展
答: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月份从首次缴存月开始,但不早于2010年1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开始全面实施时间),下次可提取月从上次提取月的次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