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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24 11:56:41

提取条件:

1.适用对象:缴存人、缴存人配偶、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

2.可申请的疾病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所列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具体疾病定义还需进一步参看《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材料清单:

1.缴存人及患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4.与《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对应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如发票未载明医保及个人自付费用的,需提供个人医保结算表、城镇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开具的报销单据);

5.缴存人家庭成员患病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等患者与缴存职工亲属关系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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