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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龙门县居住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16 20:50:06

落户条件:

在龙门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省外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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