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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公积金转暂存户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2-28 23:53:16

湛江公积金转暂存业务

办理条件:

缴存单位发生解散、撤(注)销或破产的,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暂存户手续。

办理材料:

①经批准解散、撤(注)销、破产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批准文件;宣告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裁定或判决的文书;

②职工离开单位或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职、辞退等相关证明文书;

③职工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缴存余额凭证。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转入人员较多时,办理时间适当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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