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南京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南京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4 13:29:19

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可持卡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办理材料:

1.“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

2.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其他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需另外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制发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才能实现异地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制卡发卡用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3、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