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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型肺炎疫情申报一定要做吗

发布时间:2024-02-24 22:32:45

广州新型肺炎疫情申报一定要做吗

答:是的,一定要做。

规定如下:

一、从1月30日起,请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通过 “穗康”微信小程序主动申报登记本人14天内离、返穗情况及健康状况。

二、请全体市民、来穗人员配合航空、铁路、水路、公路客运等运输经营单位和高快速路、国省道检疫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凡抵穗前14天内到过湖北省的,在抵穗之日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居家健康观察14天,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安排到各区设置的集中场所进行健康观察。出现发热(37.3度及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用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督促落实职工及其亲属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或者主动在户籍地(居住地)的社区(村)进行申报登记,督促需进行健康观察的人员主动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落实相关要求。

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穗康”微信小程序;

2、点击“健康自查上报”;

3、可以选择上报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状况;

4、填写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详细居住地址等,选择是否有相关症状(必选),如有相关症状可以详细描述;

5、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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