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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4-03-13 16:35:47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注意:女职工的产假是158天,而生育保险基金只发放98天+难产15天+多一胎15天的生育津贴,差额的部分要有所在用人单位负责补足。

申请条件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产假工资不等于生育津贴

按照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此后,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女员工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如果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而用人单位在其产假期间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员工有权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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