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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落户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1-02 04:14:00

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地址电话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办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4: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电话】28908050

注:不需要预约,直接现场办理。(必须要本人,不可代办。)

2.受理及审定。我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将审核过的资料送到邮箱rlzypzk@lg.gov.cn,主题为“姓名+租房补贴审核资料”。

3.公示。我局将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lg.gov.cn/bmzz/rlzyj/)上公示补贴拟发放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申报材料如下: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户口簿个人页和户口簿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果为集体户的,须在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社保清单(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单笔银行流水交易明细1份。

10.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他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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