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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吗?

发布时间:2023-12-29 01:09:44

一、办理材料

1、户口簿

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或户口簿上无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4、照片:双方合照

二、办理条件

结婚登记业务办理条件: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且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可到该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自愿;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注册个人申请在线帐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点击进入预约);

2、受理:(当场)当事人在预约时间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展开 收起

(二)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 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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