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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个体户可以申请广州公租房吗

发布时间:2024-01-02 05:42:38

在广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外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申请广州来穗人员公租房。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申请人家庭在穗工作、生活情况的收件、审核,包括居住年限、缴纳社保年限、就业登记年限、工作年限、工商登记情况等。

来穗人员公租房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计划生育等义务,且无犯罪违法记录。如需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居住地所在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续租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复核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租赁合同续签手续。

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时,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就业登记证明、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计生证明材料。经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准予续签租赁合同。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

承租人或者其配偶如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取得本市户籍,申请续租依照届时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执行。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以以户籍家庭身份申请续租;经核查不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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