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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12-24 07:08:20

太原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休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结算方法

生育津贴采用每月集中审核支付的结算方式,凡符合规定应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于每月20号前由医保中心集中审核支付生育津贴,并将其划转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参保女职工。

1.参保单位结算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办理津贴支付业务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已完成医疗费用审批的生育、计划生育职工,审核打印《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津贴结算明细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核对无误后,在指定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交回业务科室。

2.支付生育津贴

医保中心业务科室收到参保单位盖章确认的《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津贴结算明细表》,打印《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结算单(产检、津贴)》(一式三份),由财务科将生育津贴支付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支付个人。

依据:http://ybzx.taiyuan.gov.cn/doc/2020/09/30/1016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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