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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县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2-07 20:49:43

成都新津县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共同向受理机构(新津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接受面见和询问。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及提交的期限;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对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申请,审核部门应当将人员名单在负责受理和审核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审批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情况并按照申请人得分依次进行审批。批准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由审批部门为申请人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以下简称《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不予批准的,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不予批准决定书》。

(五)申请人凭批准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并依法收缴或注销其有效的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

拓展内容

新津县出入境受理点

新津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43号新津县公安局大门旁

咨询电话:82530370 

监督电话:82550196

花桥派出所   

 地址:白鹤东路2号                                  

邮编:611430        

值班电话:82460407   

花源派出所    

地址:花源镇兴源路48号                                 

邮编:610000  

值班电话:824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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