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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8名

发布时间:2024-01-01 23:11:30

根据工作需要,从化区纪委监委拟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8名,具体岗位如下:(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

3.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4.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工程建设、土地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经验优先。

5.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应对繁重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并能适应加班及经常出差工作。

7.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5.有不良个人征信纪录的;

6.与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监委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监委其他干部及在职编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8.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规定的相关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府前路118号(二楼2号室),咨询电话:020-37501321。

4.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提交报名表(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签名需手写。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通知考试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程序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时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

1.笔试: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线,以40%分值计入总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岗位在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名人数情况对各岗位招聘人数在招聘总人数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线,以60%分值计入总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从该招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资格、时间及地点,由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办”)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在相关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办统筹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单位出具考察对象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辅以调档审查等办法,确保新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办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报到上岗,否则将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聘用人员离职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二)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7万元/人/年(包括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执行。一经招聘,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与“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证件不齐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者,不得进入考场或视为放弃。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出现等额递补,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办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本公告解释权归从化区纪委监委招聘办。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0-3750132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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