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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 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15 02:53:1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属亲人,有自己独立专属的名字、长相、名誉、隐私等等,这些都属于法律概念里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和身份权我们的两大基本权利,人格权更是我们从出生就享有的权利,那么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都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

人格权无须作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只需具备出生的事实即可享有,是法律一律平等赋予的公民享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身份权的产生则需要基于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事实,并非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

2、性质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平等地位决定了公民所享有的人格权也是平等的,不受任何种族、性别、年龄、职位等限制,一律平等享有。身份权的享有则不仅受法律规定的限制,并且受制于权利主体的社会属性、身份和地位,不同的权利主体之间所享有的身份权往往是不相同的。

3、地位不同

人格权优于身份权,身份权受到人格权的制约。人格权优于身份权是因为人格权作为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所固有,完全由自己支配,不需要与他人协商,亦不需要他人的协助,因此也不受任何人的制约,无论是任何身份或任何理由都无法对其进行干涉,当人格权受到威胁和损害时,可以要求法律给予最普遍最至高无上的保护。

4、存续期限不同

人格权因主体的出生或成立而取得,并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行为。而身份权不同,身份权是以一定的身份存在为前提,并以身份的存续为权利存续的前提。

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哪些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内容较多的见于《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

人身权和人格权有什么区别

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的内容主要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之类,可以主张侵权之债;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

人身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同时也可以是法人,人格权的内容是包含在人身权里的。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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