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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期限

发布时间:2023-12-31 09:44:15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最终还款年龄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贷款抵押房产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30年,已使用年限从该抵押房产建成当年起按年计算。

自愿缴存人员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计算出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自愿缴存人员家庭月缴存额。

拓展:贷款额度

自愿缴存人员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自愿缴存人员家庭在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积分倍数的乘积,和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现为60万元。最终贷款额度应扣除自愿缴存人员家庭未结清贷款余额和担保债务等其他负债,根据自愿缴存人员信用状况、购房总价、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中心贷款额度核定标准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变动,结合资金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数据来源:http://gjjqzfzx.gxzf.gov.cn/zcfg/zcwj/t7028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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