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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医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24-03-06 04:02:29

张家港医保缴费基数

张家港医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实行跨年度预缴,一年一保、先缴后保制度,病后不补缴,中途不退保。

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居民中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2.父母为本市户籍,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以及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3.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

4.新市民积分管理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5.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6.中途参保者:新生儿(出生后)、退役军人(到地方后)、外地迁入人员(户口迁入后)、本市户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及中断人员(退保及中断后),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退役军人凭户籍证明和退役证、外地迁入人员凭户籍证明)经所在镇(区)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参加。

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350 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2.实行跨年度预缴,一年一保、先缴后保制度,病后不补缴,中途不退保。

小贴士

相关部门核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优抚”等特定困难对象,个人出资部分由镇(区)财政承担。

中途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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