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烟台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办理方法

烟台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办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4-03-29 10:55:12

烟台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办理方法

1、非婚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及时向新生儿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其中超一周岁申报户口登记需经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后办理。

2、出生申报地为消失地址的,夫妻双方应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亲友)家庭户或者单位集体户后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非婚生育书面说明

5、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更多知识∣=